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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附中2006级学生成长基金章程(讨论稿)          【字体:
师专附中2006级学生成长基金章程(讨论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0

各位尊敬的家长朋友、社会各界朋友:

    根据家长会后部分家长朋友们反馈的意见,我们起草了“学生成长基金”章程(讨论稿),现在请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改在下面的原文里面。学校将根据家长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不论您有无修改意见,请您签字后让学生带回交给班主任。谢谢!

 

“学生成长基金”章程(讨论稿)

 

 

一、成立基金的初衷

为了实现“强国富民,教育先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教育先行”的理想,多渠道筹集资金,把我校建设成设施一流,特色鲜明的学校,为了筹集开展特色教育或者学生集体教育活动项目的经费,我校面向经济条件优越的家长朋友、对教育发展的重大意义有深刻思想认识的社会各界朋友和社会各界尊师重教的朋友们,公开接纳各种形式的捐助,以此成立“师专附中学生成长基金”

二、基金的管理机构

“学生成长基金”以级部为单位成立和管理,每级部由级部主任、班主任和班级家长委员会代表成立“学生成长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基金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学校不以任何形式干预。级部主任负责基金管理中日常事务的处理。

三、基金筹集原则

1.自愿捐助原则。捐助行为完全属于个人意愿,学校不强求,不下命令,不印通知,不难为学生,不以捐助的结果批评学生或在公开场合表扬学生,也不允许学生以此理由中伤其他同学,保护所有学生的自尊心。对以公司、单位、部门名义或个人较大规模赞助的,我们会给予适当形式的宣传和感谢。

2.多少和形式不限。捐助金额多少不限,捐助形式不限,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学校需要的实物。

3.时间不限。捐助可以随时办理和接受。

4.尊重意愿原则。捐助人以实物形式捐助的,该实物的使用范围根据捐助人的意愿确定。

四、基金的来源

1.学校捐助启动资金。

2.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捐助。

五、基金的接受

1.现金捐助的接受方式:公布该基金的银行帐号,家长或社会各界自愿存款捐助,持捐助的银行回执到基金管理委员会予以认定,由委员会颁发捐助证书,以表谢意。

2.实物捐助的接受方式:捐助人可以直接与级部主任、班主任联系,商定捐助实物的形式与内容,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捐助证书,以表谢意。

六、基金管理与支出原则

1.透明原则。对基金的收支完全公开透明,收入和支出情况全部向全体家长公开,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协商后,以适当的形式公布捐助人名单、捐助金额以及账目支出情况。

2.共享原则。级部内,所有学生共同享受的、让所有学生都受益的教育项目而学校又无力承担的支出,不论有无捐助行为,所有学生人人都享受。

3.共商原则。所有支出项目,由级部主任提出支付建议,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签字后支付。

4.学校支持原则。如果筹集的资金不够支付某些费用,余款学校设法解决,不向学生收取。

5.发展原则。如果筹集的资金绰绰有余,学校将征求家长意见后,统一给级部内全体学生投资办实事:比如配置班级公用电脑,让学生可以随时上网查询信息,教室安装空调……,为孩子们营造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七、基金终结:级部学生毕业时,该级部的基金自然终结,余款解决方式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学校不进行任何干预。

 

文章录入:biantt    责任编辑:we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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